原文:Backing Up Philosophy and Methodology
作者:Kevin Desprez
翻譯:申城皓
《論倒回的原則與方法 》
IPG中有寫,當有違反遊戲規則的情況發生時,有以下兩種選擇:
- “如果該違規屬於下列情形之一,則除非可執行簡易倒回,否則應執行對應的修正。”
- “若屬於其他情況,則可以考慮進行倒回,或保留當前遊戲狀態不做修正。”
那麼問題來了:
- 什麼樣的倒回算作“簡易”倒回?
- 我們什麼時候應該倒回,什麼時候應該保留當前遊戲狀態?
每當我以3級+裁判的身份被別人諮詢倒回的問題,或者我在主審某場比賽的時候收到了相關的上訴時,我都會考慮這兩個問題。那麼接下來我會提出一些我的想法,並以我設計的一些相關案例加以輔助,並通過這些例子來展現倒回的理念。
一個簡單的倒回案例
這是一個我在龍命殊途的專業賽上碰到的真實案例(原文鏈接:按此):
主動牌手(以下以AP代稱)橫置了【蠻荒低語者】(Whisperer of the Wilds)來施放【蠻野毆擊】(Savage Punch),並讓他的【送終羅剎】(Rakshasa Deathdealer)與一個3/3的生物互斗。然後就停下動作,看着非主動牌手(以下以NAP代稱)。
NAP露出了驚訝的表情,因為此時2/2的羅剎並不會贏得此次互斗。AP發現了這一點,補充說到:“響應該咒語,我起動異能把羅剎變大。”
NAP叫了裁判。判罰很簡單,AP的停頓明顯表示他讓過了優先權。然而我們發現到了,AP不滿足威猛的條件,是因為他的4/4生物之前就死了(這裡通過調查排除了作弊的情況),那麼這裡出現了兩個問題:
- AP很自信,覺得自己的【送終羅剎】能夠贏得互斗(由於威猛其獲得了+2/+2)。
- 【蠻荒低語者】不能產兩費(當前沒有達成威猛的條件)。
於是我們發現了兩個錯誤:首先,1個戰略上的錯誤(沒有注意到【送終羅剎】是2/2)。以及1個技術錯誤(非法施放咒語)。作為裁判,我們必須先修正第二個錯誤。
幸運的是,我們及時發現了這個錯誤:因為此時咒語還沒有完成結算!這樣倒回就簡單得多了!可以根據【CR 717】對這個錯誤進行倒回(因為這個咒語仍然在堆疊上)。
我思前想後、評估了各種修正方案,最後覺得這樣修正是可行的。看起來這完全是幫了AP,但是規則似乎確實如此。
或者不倒回?
為什麼我要說“似乎確實如此”呢?因為在那之後,我又進行了一系列的思考,我覺得自己的辦法絕對不是最好的:我將施放【蠻野毆擊】的動作倒回,這也讓AP能夠正確地將【送終羅剎】變大,並重新施放【蠻野毆擊】。這沒有錯,卻不是最優的方法。因為通過這個倒回,我讓AP獲得了他最初所不具備的信息,從而獲得了一定的優勢。
因此,我並沒有對遊戲狀態進行復原。
現在,如果再面臨同樣的問題是,我會這樣做:讓【蠻野毆擊】結算,雖然少支付1費看起來很奇怪,但這確實是最佳選擇。
這個案例並不意味着我們完全不應該做任何倒回。倒回一定是一個好的選擇,即便有時候倒回看起來會很危險。
當你考慮進行倒回時,請務必注意倒回將會產生的影響!
一次艱難的倒回
這是另一個案例:AP將【復碧智者】(Reclamation Sage)翻回正面,錯誤地出發了它的異能,消滅了NAP的【克羅芬斯的駿馬】(Courser of Kruphix)。
NAP重置,施放了【偏執致悲】(Tragic Arrogance)。
這裡的問題是,NAP本可以選擇留下誤被消滅的【克羅芬斯的駿馬】,但是現在他只能留下【森林女像柱】(Sylvan Caryatid)。
在違反規則時,依序發生了如下的事情:
- 【克羅芬斯的駿馬】被消滅了;
- AP用一些生物攻擊,包括1個【低語林元素】(Whisperwood Elemental),而且【低語林元素】在回合結束的時候顯化出了另1個生物;
- NAP施放【偏執致悲】,然後讓過了回合;
- AP準備抓牌了。他將牌從牌庫頂拿起,但是在這個牌接觸他其他手牌之前,AP發現了錯誤。
現在的情況下,違規已經過了將近兩個回合,這讓倒回變得相當不合適,因此保留當前的遊戲狀態似乎更安全。
或者選擇倒回?
事實上,倒回還是可行的。因為所有看似“額外信息”的內容其實是完全隨機的。
- AP還沒有抓牌,這表示他的手牌是原來的狀況;
註:有沒有抓過牌不會永遠是我們用來判斷“是否進行倒回”的決定性因素; - AP施放了1個對遊戲局面影響很大的咒語 – 【偏執致悲】。但由於【克羅芬斯的駿馬】的關係,這張牌是牌庫頂展示過的,雙方都知道這張手牌;
好,這樣我們便理清了所有之前發生遊戲情況。我們可以將遊戲倒回,並將【偏執致悲】放到牌庫頂,因為雙方都知道這張牌的信息,所以它並不是1張隨機抓到的牌; - AP顯化1張牌,由於這張牌是從牌庫頂隨機被放進戰場的,所以這種情況也很好倒回。
最後,儘管看起來這個倒回很複雜,但是我們確實能夠清晰地遊戲進程倒回到,【復碧智者】被翻回正面(這不是1個非法動作,所以不用倒回)。
我決定倒回的理由是:沒有牌手會得到任何的額外信息。
有趣的是,在我完成倒回後,雙方牌手執行了與之前幾乎完全一樣的遊戲動作,除了NAP選擇留下了【克羅芬斯的駿馬】而不是【森林女像柱】。
倒回的原則
保留當前遊戲狀態不做修正的原因
我們首先探討一下保持當前遊戲狀態的原因(就算當前的遊戲狀態和不發生違規下的遊戲狀態相去甚遠)。
保留遊戲狀態不做修正的主要原因是,牌手可能在倒回後作出不同於違規之前的決定。當前“錯誤”的遊戲狀態更能反應牌手自身的遊戲策略。
如果我們修正了遊戲狀態,就算這不是裁判們的本來意願,但確實我們有可能讓對局變得更加糟糕。
關於部分修正的說明
絕不能進行部分倒回,所有的倒回必須完整地倒回至錯誤發生前的時間點。
這是因為如果我們進行部分倒回,對於牌手遊戲策略的評估會變得十分困難。
選擇倒回的理由
如果倒回能將遊戲狀態恢復到一個良性的狀態,我們就應當儘力去倒回。
通過倒回,我們讓牌手在及時發現錯誤時,能夠回到一個他們原來應該處於的遊戲狀態。在決定前,你得問問你自己:倒回會讓遊戲狀態更接近原來的狀態,還是更偏離原來的狀態?
倒回的方法:逐步倒回
在幾次實際的倒回操作之後,我總結了我應用於倒回的方法,如下:
- 依序逐步倒回遊戲動作。
如果這個動作設計了搜尋牌庫或抓牌,我會把這些牌(被搜尋或被抓起來的)先放在一邊。以避免當無法倒回時,我們會面對的額外問題(想不起來是什麼牌)。 - 一旦我發現某個倒回動作不恰當,我會停止倒回並作出保留遊戲狀態的判罰。
- 如果我倒回了所有的遊戲動作,且這些倒回也都很恰當,那我會確認這樣的倒回修正是是我最終的決定。
當然,倒回也會被牌手上訴。這也就是為什麼剛才要把那些牌先放在一邊的原因(讓他們可以被清楚辨識)。
這種方法的好處如下:
1) 我不需要先評估倒回以後會是什麼樣子,我會在一步步執行這些倒回動作的時候,慢慢得到提示;
2)牌手可以知道,我正在嘗試倒回那些已經發生的錯誤,從而嘗試恢復遊戲狀態到錯誤發生之前,這樣可以避免牌手因為遊戲錯誤而獲得利益的可能;
3) 如果在過程中發現倒回是不可行的,這也能讓我決定“保持遊戲狀態不倒回”有了強而有力的證明,清晰的讓牌手證明為什麼不可能倒回。
比較“我不認為這樣(剛才倒回的情況),會讓你們能夠回到比較正確的遊戲狀態”,以及“我覺得倒回不合適”,這2種說法,是不是前者聽起來更有說服力呢?
關於倒回是不是合理…
有一件事情你永遠無法倒回:牌手已經聽到或看到的信息。
因此,你最應該注意的地方就是“牌手額外獲得的信息”,例如1張已被展示的瞬間,會在倒回之後,大幅度降低其戰略性,因為對手會根據這個信息執行另1個動作。
此外,另1種“非信息”的因素,也可能比“信息”,在決定是否倒回上更值得我們考慮:1位牌手在法術力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多次讓過,這可能表示他的手牌可能並不好。(按:這裡有可能有歧義。也可能理解是想表示,牌手之前一直在裝,結果真正對面來個關鍵性咒語,裝不下去了。但是如果倒回,之前的裝就破了)
好的倒回應該會和“部分倒回”產生相似的結果。
如果你覺得“部分倒回”對遊戲狀態而言,不會有任何影響而且非常容易,那麼這可能就是代表着,其實你可以倒回。
讓你一步步進行倒回的理由是:可以讓你不斷的檢查驗證,倒回之後牌手們的選擇和之前不會有太大的差異(甚至完全沒有差異)。
Kevin Despr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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