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斯的耳語

原文:Whispers of the muse
作者:Kevin Desprez
翻譯:張翼

《繆斯的耳語》

小夥伴們~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好奇着Level 4+的裁判們每天到底都在嘰嘰咕咕討論些啥。我們也慢慢意識到,雖然其中的某些內容應該被暫時保密,不適宜公開,然而也有不少話題,拿出來分享是有利無弊的。所以我們開始吧:

踩臉的踐踏傷害需要被明示

MTR已經很多年不提這茬了,不過從現在起,如果一個帶有踐踏的生物受到阻擋,而主動牌手忘記聲明和記錄踐踏傷害,我們的判罰就應該是“防禦牌手並未受到踐踏傷害”,因為這確實是一種合法的分配方式。

要注意,如果主動牌手聲明了踐踏傷害但是忘了記錄,這屬於“遊戲行動失誤~違反遊戲規則”,應該被儘可能的倒回。

如果主動牌手記錄了踐踏傷害但卻沒有聲明,這屬於“比賽失誤~違反交流原則”(總生命的變化應該被口頭宣告並得到確認),也應該被儘可能的倒回。

不要因為牌套的透明度問題為“雙面牌”製作代牌

如果透過牌套可以看到牌手使用的“雙面牌”的背面,這屬於“比賽失誤~有記號的牌”,判罰應該被升級為“一盤負”。這完全適用於IPG給出的升級條款:

升級:如果主審相信套牌的擁有者已經注意到記號的模式,且能夠利用此信息獲利,則處罰為一盤負。 (IPG3.8)

在這種情況中,擁有者總是能夠知道自己的雙面牌是否正位於牌庫頂,所以還應該採取“進一步的修正”——牌手必須更換牌套,或者使用“列表牌”來代替雙面牌。

有時牌手沒有其他的牌套,也沒有列表牌,而且在當時無法獲得這些東西(賽事主辦方沒有準備,或者牌手們沒錢買)。在這種情況下,你也不能製作代牌;因為並沒有某張牌在比賽中被“損壞”。準備合法的套牌參加比賽,這是牌手的責任。如果牌手不能使自己的套牌合法,那他就只能用基本地來替換自己的雙面牌。┑( ̄Д  ̄)┍

即使這種很透明的牌套是TO發給牌手用的,結果也不會有什麼不同。這並不能為牌手開脫責任。

 不要讓牌手因為模稜兩可的情形而獲利

案例:

AP使用空殼螳人 (Nantuko Husk) 和浴血鬥士 (Bloodsoaked Champion) 進行攻擊。

NAP用一個2/2阻擋空殼螳人,並用一個5/5阻擋浴血鬥士。

AP拿起了自己的浴血鬥士,並放進墳場。同時記錄了因築拉波割喉客 (Zulaport Cutthroat) 的觸髮式異能而失去和獲得的一點生命。然後陷入了思考。

當NAP表示空殼螳人也應該死了的時候,AP答道:“什麼?我用螳人的異能犧牲了浴血鬥士。”於是NAP呼叫裁判,他覺得AP並未聲明啟動螳人的異能,這意味着AP同意了戰鬥傷害結算,所以螳人應該死了。

判罰:

螳人並沒有死。AP可能沒有明確指出用螳人犧牲了別的生物,但是至少也沒有跡象表明AP同意結算傷害。這個過程中唯一發生的事就是AP記錄了割喉客異能觸發所引起的生命變化。這個異能的觸發既可能是由犧牲浴血鬥士引起的,也可能是由戰鬥傷害結算引起的,所以“記錄生命變化”這個動作並不能作為判斷依據。

我們不允許牌手在這種模稜兩可的局面下,通過以一個偏向自己的解釋來賺取優勢。尤其是當場面上的情況比較明顯的時候。

在這個案例的情形中,AP的反應具有完整的邏輯,浴血鬥士確實是被犧牲的,因為2/1的浴血鬥士不能打死5/5的阻擋者,這個證據已經足夠。

在沒有跡象和證據可循的時候,我們不能允許牌手通過模稜兩可的情形來獲利。

對局獲勝的牌手負責交成績條

不久之前Emilien Wild(比利時3級裁判)提出了一個問題:在專業賽(PT)上讓裁判負責收成績條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這會影響他們“觀查對局”,尤其是一場涉及“比賽進行過慢”的對局。他們一旦離開了對局,他們就無法留意那些有可能打得很慢的對局(甚至蓄意“拖延”),又或者他們會無暇顧及牌手的裁判呼叫。於是,我們決定從PT密爾沃基起,在所有PT上對局獲勝的一方有義務將成績條交到記分台。

  • 然後我們意識到,GP Day2的裁判也面對同樣的問題,因為:
    比起PT,“比賽進行過慢”的問題在GP Day2中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在GP Day2中,裁判/玩家的比例比PT更低。
  • 何況從今以後,因為6-3就能進Day2的這個改動,獲得Day2資格 的牌手數量將會翻倍。(大概會從Day1的12%提升到25%),這將大大增加Day2裁判的壓力。

因此我們決定:從此以後,在所有比賽中,對局獲勝的一方有義務將成績條交到記分台。

當然,如果一輪比賽時間已經到了,正在進行“End of Round”流程的時候,你就應該儘快的讓牌手在計分條上簽字(不用過分催促),然後自己儘可能快點去記分台交成績。

2級裁判將有更多機會成為組長

帶領一個小組並不容易。我們發現很多GP Day1的組長們都只是第2次做組長,經驗很不足。雖然這並不表示通常他們把事情弄砸,但相對來說他們這一天的日子都過得挺艱難的。我們並不覺得這樣是好事。

在一個比較複雜的賽事(例如第一次的團隊現開)時,很多時候我們並不能給予給這些相對較新的組長們很好的支持。從而,導致更多人受到影響,比如組長和組員,甚至是整個賽事本身。

這樣的情況不是我們想要的。因此,我們決定在大獎賽Day2讓更多的2級裁判有機會當組長。這能讓他們適應角色,更快的打怪刷經驗練級提高水平。

我們會任用那些:已經獲得過“TL Recommendation”的2級裁判、以及準備升3且“Checklist”完成得差不多的2級裁判們。反正, 2級裁判做組長的時候,背後總會有3級們在監視着觀察和協助着,可保他們事半功倍。

當然當然,這個決定不是要把3級裁判踢出大獎賽Day2的組長隊伍。特別是如果他們想要在Day2這個簡單模式中多刷幾波經驗再去面對Day 1的英雄難度副本的話。

官網將會補充對於頂級賽事執法資格的說明

在GP魁北克的3級裁判會議上,有人提出建議希望官網上能查詢到“頂級賽事的執法資格”(比如幾級能當主審)。這將在2016年內實現。

明確宣告的觸髮式異能一定會結算

案例A:

AP用不休饑渴鎢拉莫 (Ulamog, the Ceaseless Hunger) 進行攻擊,並且宣告“放逐20張牌庫”的異能觸發,並且得到了NAP的確認。NPA響應找地(以確保能找出自己想找的地)。找完之後兩個人都忘記了結算已經觸發的放逐20張。

案例B:

AP用一個首領阿娜芬札 (Anafenza, the Foremost) 和一個符爪熊 (Runeclaw Bear) 進行攻擊,宣告“給熊加豆”,但是最後又忘記放上+1/+1指示物。

判罰:

兩個案例都屬於“遊戲行動失誤~違反遊戲規則”,雖然IPG里說過:

其操控者在執行只有在該觸髮式異能結算完畢之後才有可能進行的任何遊戲動作(例如施放法術咒語或明確表示自己進入下一個步驟或階段)之前,就必須作出與此類觸髮式異能相對應的實際動作,或確實表明自己所採取的行動或作出的最終決定。

我們發現IPG里這段話說的不夠嚴謹,在2016年2月會修正一下。

Kevin Despr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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