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斯的耳语

原文:Whispers of the muse
作者:Kevin Desprez
翻譯:张翼

《缪斯的耳语》

小伙伴们~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好奇着Level 4+的裁判们每天到底都在叽叽咕咕讨论些啥。我们也慢慢意识到,虽然其中的某些内容应该被暂时保密,不适宜公开,然而也有不少话题,拿出来分享是有利无弊的。所以我们开始吧:

踩脸的践踏伤害需要被明示

MTR已经很多年不提这茬了,不过从现在起,如果一个带有践踏的生物受到阻挡,而主动牌手忘记声明和记录践踏伤害,我们的判罚就应该是“防御牌手并未受到践踏伤害”,因为这确实是一种合法的分配方式。

要注意,如果主动牌手声明了践踏伤害但是忘了记录,这属于“游戏行动失误~违反游戏规则”,应该被尽可能的倒回。

如果主动牌手记录了践踏伤害但却没有声明,这属于“比赛失误~违反交流原则”(总生命的变化应该被口头宣告并得到确认),也应该被尽可能的倒回。

不要因为牌套的透明度问题为“双面牌”制作代牌

如果透过牌套可以看到牌手使用的“双面牌”的背面,这属于“比赛失误~有记号的牌”,判罚应该被升级为“一盘负”。这完全适用于IPG给出的升级条款:

升级:如果主审相信套牌的拥有者已经注意到记号的模式,且能够利用此信息获利,则处罚为一盘负。 (IPG3.8)

在这种情况中,拥有者总是能够知道自己的双面牌是否正位于牌库顶,所以还应该采取“进一步的修正”——牌手必须更换牌套,或者使用“列表牌”来代替双面牌。

有时牌手没有其他的牌套,也没有列表牌,而且在当时无法获得这些东西(赛事主办方没有准备,或者牌手们没钱买)。在这种情况下,你也不能制作代牌;因为并没有某张牌在比赛中被“损坏”。准备合法的套牌参加比赛,这是牌手的责任。如果牌手不能使自己的套牌合法,那他就只能用基本地来替换自己的双面牌。┑( ̄Д  ̄)┍

即使这种很透明的牌套是TO发给牌手用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不同。这并不能为牌手开脱责任。

 不要让牌手因为模棱两可的情形而获利

案例:

AP使用空壳螳人 (Nantuko Husk) 和浴血斗士 (Bloodsoaked Champion) 进行攻击。

NAP用一个2/2阻挡空壳螳人,并用一个5/5阻挡浴血斗士。

AP拿起了自己的浴血斗士,并放进坟场。同时记录了因筑拉波割喉客 (Zulaport Cutthroat) 的触发式异能而失去和获得的一点生命。然后陷入了思考。

当NAP表示空壳螳人也应该死了的时候,AP答道:“什么?我用螳人的异能牺牲了浴血斗士。”于是NAP呼叫裁判,他觉得AP并未声明启动螳人的异能,这意味着AP同意了战斗伤害结算,所以螳人应该死了。

判罚:

螳人并没有死。AP可能没有明确指出用螳人牺牲了别的生物,但是至少也没有迹象表明AP同意结算伤害。这个过程中唯一发生的事就是AP记录了割喉客异能触发所引起的生命变化。这个异能的触发既可能是由牺牲浴血斗士引起的,也可能是由战斗伤害结算引起的,所以“记录生命变化”这个动作并不能作为判断依据。

我们不允许牌手在这种模棱两可的局面下,通过以一个偏向自己的解释来赚取优势。尤其是当场面上的情况比较明显的时候。

在这个案例的情形中,AP的反应具有完整的逻辑,浴血斗士确实是被牺牲的,因为2/1的浴血斗士不能打死5/5的阻挡者,这个证据已经足够。

在没有迹象和证据可循的时候,我们不能允许牌手通过模棱两可的情形来获利。

对局获胜的牌手负责交成绩条

不久之前Emilien Wild(比利时3级裁判)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专业赛(PT)上让裁判负责收成绩条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这会影响他们“观查对局”,尤其是一场涉及“比赛进行过慢”的对局。他们一旦离开了对局,他们就无法留意那些有可能打得很慢的对局(甚至蓄意“拖延”),又或者他们会无暇顾及牌手的裁判呼叫。于是,我们决定从PT密尔沃基起,在所有PT上对局获胜的一方有义务将成绩条交到记分台。

  • 然后我们意识到,GP Day2的裁判也面对同样的问题,因为:
    比起PT,“比赛进行过慢”的问题在GP Day2中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在GP Day2中,裁判/玩家的比例比PT更低。
  • 何况从今以后,因为6-3就能进Day2的这个改动,获得Day2资格 的牌手数量将会翻倍。(大概会从Day1的12%提升到25%),这将大大增加Day2裁判的压力。

因此我们决定:从此以后,在所有比赛中,对局获胜的一方有义务将成绩条交到记分台。

当然,如果一轮比赛时间已经到了,正在进行“End of Round”流程的时候,你就应该尽快的让牌手在计分条上签字(不用过分催促),然后自己尽可能快点去记分台交成绩。

2级裁判将有更多机会成为组长

带领一个小组并不容易。我们发现很多GP Day1的组长们都只是第2次做组长,经验很不足。虽然这并不表示通常他们把事情弄砸,但相对来说他们这一天的日子都过得挺艰难的。我们并不觉得这样是好事。

在一个比较复杂的赛事(例如第一次的团队现开)时,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给予给这些相对较新的组长们很好的支持。从而,导致更多人受到影响,比如组长和组员,甚至是整个赛事本身。

这样的情况不是我们想要的。因此,我们决定在大奖赛Day2让更多的2级裁判有机会当组长。这能让他们适应角色,更快的打怪刷经验练级提高水平。

我们会任用那些:已经获得过“TL Recommendation”的2级裁判、以及准备升3且“Checklist”完成得差不多的2级裁判们。反正, 2级裁判做组长的时候,背后总会有3级们在监视着观察和协助着,可保他们事半功倍。

当然当然,这个决定不是要把3级裁判踢出大奖赛Day2的组长队伍。特别是如果他们想要在Day2这个简单模式中多刷几波经验再去面对Day 1的英雄难度副本的话。

官网将会补充对于顶级赛事执法资格的说明

在GP魁北克的3级裁判会议上,有人提出建议希望官网上能查询到“顶级赛事的执法资格”(比如几级能当主审)。这将在2016年内实现。

明确宣告的触发式异能一定会结算

案例A:

AP用不休饥渴钨拉莫 (Ulamog, the Ceaseless Hunger) 进行攻击,并且宣告“放逐20张牌库”的异能触发,并且得到了NAP的确认。NPA响应找地(以确保能找出自己想找的地)。找完之后两个人都忘记了结算已经触发的放逐20张。

案例B:

AP用一个首领阿娜芬札 (Anafenza, the Foremost) 和一个符爪熊 (Runeclaw Bear) 进行攻击,宣告“给熊加豆”,但是最后又忘记放上+1/+1指示物。

判罚:

两个案例都属于“游戏行动失误~违反游戏规则”,虽然IPG里说过:

其操控者在执行只有在该触发式异能结算完毕之后才有可能进行的任何游戏动作(例如施放法术咒语或明确表示自己进入下一个步骤或阶段)之前,就必须作出与此类触发式异能相对应的实际动作,或确实表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或作出的最终决定。

我们发现IPG里这段话说的不够严谨,在2016年2月会修正一下。

Kevin Despr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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