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抽中的案例
一張丟失的牌
一位牌手在套牌構組階段開始時喊了裁判表示他丟了一張牌。這張牌是他第一包的第一抓,他能夠說出是哪張牌但找不到在哪兒了。
根據這篇文章中的指引,我們沒有允許牌手使用代牌。
由於沒有在套牌結束構組前找到這張牌,所以他登記了一套不含這張牌的40張的套牌。稍後他找回了這張牌。儘管我們能根據印章來確定這就是該牌手所丟失的牌,我們也沒有讓他修改自己的牌表,因為他已經登記了一套合法的主牌。
調查
等等,還在戰鬥呢!
情景
AP有7塊地並用腐心食屍鬼進攻。NAP用葬火獵犬阻擋。若干秒之後,隨着一句可能存在的“傷害”(AP表示有,NAP表示沒聽到),AP化生施放了千足蛭。此時NAP說:“等等,我們還在戰鬥階段呢”並試圖以葬火獵犬為目標施放背棄理性。
和你猜的一樣,這裡主要的關注點就是是否實際上說了“傷害”。
AP需要食屍鬼來施放千足蛭,而NAP手裡只有一張牌,如果食屍鬼被犧牲這張牌也就沒了。總而言之,一旦NAP知道到了將要發生什麼,那麼試圖去倒回到戰鬥步驟對他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調查
聽取完兩位牌手的陳述後,他們對除了是否說了“傷害”之外的所有事情都保持共識,包括阻擋發生後的時間間隔。AP表示他說了“傷害”而NAP表示他還在想是否施放他的瞬間,兩種說法都有其合理性。
在這種情況下,我儘可能地深入到遊戲策略的層面來思考這個問題。
我詢問NAP為何會考慮施放背棄理性,因為對抗一個綠色套牌,對手可能有潛在的膨脹咒語達成一換二。
這位牌手如此回答:
“這張牌打黑綠套牌很弱,在現在這個場面下更弱,從而基本算不上一張牌。由於對手只剩一張牌,2/4是場上盡有的威脅,從而用這張背棄理性來和對手的2/4進行交換是非常值得的。”
聽起來有一定道理。
“儘管此時對手手裡有個膨脹咒語達成了一換二,這也比在遊戲之後階段發生要來的好。”
總得來說,這位牌手覺得自己已經落後了所以要鋌而走險挽回局勢。
這讓我心中五味雜陳,一方面NAP承認他局勢落後(通常會有作弊的動機),另一方面他的解釋又很合理。他需要用一些有風險的操作來挽回當前的不利局面。
判罰
雙方的回答都很合理,所以我沒有選擇作弊的判罰。從而我需要去判斷當前的遊戲狀態。
牌手不同意AP是否說了“傷害”。但是,從另一方面,相當於雙方認同了NAP並沒有實際確認任何事。AP將若干秒的停頓視為遊戲繼續進行到戰鬥後的強烈信號,我不得不否定這一點。
一個停頓,不管有多麼顯著,其本身無法證明遊戲進程被推進了。
注意“本身”這個詞非常關鍵,停頓結合其它因素可能表明遊戲進程被推進了。
在這個情景下,由於雙方牌手同意NAP在千足蛭施放後馬上就進行了制止,我認為NAP確實是從來沒有讓傷害結算,從而我給出了此時仍然在宣告阻擋者階段的判罰。AP很不高興,我非常理解,但我也認為這個決定是正確的。 我告訴AP他應該和NAP確認到戰鬥後行動階段而不是根據停頓來猜測,不管這個停頓有多久。
昨日重現
情景
在RPTQ里昂上,我遇到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地類似的情景,但我給出了另外一種判罰。
AP用絕望終局伊莫庫進攻。雙方牌手都記錄了13點傷害,隨後AP試圖施放曲智臃體。NAP阻止了並且說自己想在戰鬥結束步驟施放古淵魔魈。
調查
首先我詢問NAP,為什麼他要在戰鬥結束步驟施放生物,因為這並不是一個常見的時機。NAP的回答有一些道理:“AP還有5血,NAP還有20。NAP想讓AP儘可能多地橫置生物進攻從而他可以用古淵魔魈來儘可能容易地橫置所有阻擋者,在戰鬥結束步驟施放還能橫置一些AP的地來減少其選擇。”
注意我在遠離對局桌的地方來問這些問題,從而牌手可以將他心中的策略說出來並且不被對手所知。
另一方面,AP將要施放的咒語會影響NAP下腳帶走對手的計劃:如果臃體的異能結算,魔魈就被棄了,如果先閃現魔魈也無法橫置臃體。
即便考慮到後面這點,根據NAP心中的策略,我認為這裡也不足以說明NAP有什麼作弊的可能。
判罰
我對里昂上的判罰記憶猶新,但我認為當時情況有些不同。稍作思考後,我認為這裡兩位牌手都實際做了一個舉動(記錄生命變化),讓這個情況變得和里昂時不一樣了。
從而我好奇是否有一個相似的情景來讓我做一個不錯的決定。瞬間我就想到了薇安留聚群:如果NAP想在AP的抓牌步驟施放聚群,我們要求NAP主動對AP表明這一點。這是由於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沒有牌手會在抓牌步驟做抓牌之外的什麼事情,從而牌手需要特意說明他們想在那個階段採取行動。
這是個相似的場景:除了結算戰鬥傷害觸發的觸髮式異能,幾乎沒有人會在戰鬥傷害後做什麼事。從而我認為NAP需要主動對AP表明他想在戰鬥結束步驟做事,因此我認為遊戲已經進行到了戰鬥後行動階段。所以我的判罰是臃體已經施放,其觸髮式異能已進入堆疊。
觸髮式異能
沒有將異能在堆疊上排序是否是此異能被遺忘的證據?
AP施放古淵魔魈選擇了4個目標永久物,他並沒有提及墳場中寇基雷再臨的觸髮式異能。NAP橫置了他的永久物然後說“結算”。AP還能結算再臨的觸髮式異能么?
是的,他仍然可以結算這個異能
儘管堆疊上的咒語和異能是公開信息,根據MTR4.1(“當前遊戲行動,及仍對遊戲狀態產生影響之過往遊戲行動的詳情。”),事實上牌手不需要實際指出觸髮式異能直到他們會對遊戲狀態產生可見影響。如果對手想知道觸髮式異能的順序,他們需要詢問。
這和不需要牌手宣告多個頌威類異能的情況是一樣的,即便這些異能做不同的事。
是否遺漏了觸發?
情景
AP操控了變體研究員。他重置並拿起了他牌庫頂的牌,將其移向手牌並看到了這張牌。在這張牌接觸到他手牌之前,他指了指變體研究員。他承認自己在將牌從牌庫頂拿起時已經忘記了觸髮式異能,並想知道此時是否還來得及宣告觸發。這個異能遺漏了了么?
判罰
即便AP承認他遺漏了觸發,但IPG並不關心這點。裁判需要評估是異能是否被遺漏,而不是被忘記。當遇到觸發類問題時,裁判僅評估事實而不應做主觀判斷(注意這在判斷作弊時完全不適用)
我在此處的判罰是由於他明確地將牌移向手中而不是墳場,所以他清楚地表明這已經是在抓牌步驟中儘快他並沒有說,所以此時他已不能再宣告自己維持異能的觸發。
原文:PT悉尼主審報告
作者:Kevin Desprez
翻譯:王承佶
校對:張馳
編輯:張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