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R 4.8 – 改变决定

牌手从手中拿出一张错误的牌并放在桌子上,是一种时常会发生的情形。

有时,我们很容易确认牌手拿错牌了:第二回合,横两张地打出一张示园元素(通常)不是牌手的本意;然而有时情况更为复杂:比如一个牌手的手牌中既有鬼怪向导,又有野群拿卡地,他出了一张山脉,随后又说他其实想出的是树林。

由于第一个例子并不合法,所以需要被纠正。但第二个例子中,没有违规发生,该如何处理?

创建规则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规则明确允许牌手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除非这个决定本身不合法(规则文档中有多处相关的部分,如完整规则—721. 处理非法动作,及违规处理方针!)

然而,即使一个咒语可以被合法施放,如果牌手明显是从手里拿错了牌,例如,牌手施放咒语的时候说了一个牌名,横置了一些地,然后从手中拿出了另一张费用恰好相等的牌,或是牌手在战斗中对对手的生物施放了一个膨胀咒语而非去除咒语,裁判们通常会允许牌手重新施放他们本来想使用的那张牌。虽然这样的解决方式似乎是符合常识的,但对于“允许牌手改变决定”这一点的合法性,还是在社群内引发了范围不小的争论。

因此我们创建了这一规则,旨在为此类案例提供指导,并提高判罚的一致性。

 

 

允许牌手改变主意

我们需要知道以下两者的区别:牌手拿错了一张牌,或是牌手在出牌之后立刻意识到他们其实想出另一张牌。

过去我谈了很多关于牌手意图的内容,因为这是我们进行推理的基础,但对手同样需要得到良好的保护。由于我们期望牌手之间能清晰交流,因此一个咒语是否最终被施放了,是不应由对手来确定的。

对于对手来说,他们会合理的假设,一个咒语一旦被施放,就锁定了。虽然并没有规则明确指出这一点,但如果不在这种假设下进行操作,对手就需要冗长的确认何时才能响应咒语。

具体说来,我们希望创建一条规则,让牌手能够按照自己实际的意图进行游戏,同时这条规则需要是公平的,没有牌手可以从中获利。

 

 

决定因素:获取的信息

我们最先意识到的是,如果没有预防措施,允许牌手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可能会使他们有机会通过试探对手的反应来从中获利,然后改变主意,所以我们要非常谨慎的预防这种情况发生:

首先,我们明确指出,此规则并未消除牌手需要明确沟通的责任:

在采取行动之前,牌手应当考虑自己做出的选择。一个行动一旦通过口头或肢体语言的方式传达给对手,通常来说不允许收回。

然后,我们为此规则定义了界限:

如果牌手并未通过已经采取的行动获取额外信息,且他们希望做出不同的决定,裁判可以允许牌手改变主意。

请留意句中的“可以”一词:牌手仍然无权撤销自己的决定。

在给出进一步的指导前,强调了以下内容:

裁判必须谨慎考虑,牌手是否通过已采取的行动获取了可能影响决策的信息;尤其是,牌手不能试图利用对手的反应(或没有反应),来确定是否应该修改他们本将采取的行动。

我们不能因为无事发生就认为允许牌手改变决定是安全的。对手没反应也属于一种反应。特别是当对手可以施放瞬间来响应咒语的时候。如果那时他们什么也没做,可能已经泄露了自己手牌内容的信息。

最终,本规则中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

如果裁判不能确定牌手是否获取了额外信息,则不应允许牌手改变决定。

默认选项是始终让牌手遵从自己已做出的第一选择。

和我们“违反游戏规则”中的倒回方针相似,默认选项是保持现状不变。如果裁判相信所有的事情足够直观明显,且牌手无法从混乱中获利,才可以允许牌手改变决定。

以下是示例中的内容:

1.一个牌手打出一张海岛,在没有任何事发生的前提下说“抱歉,我想出的是沼泽。”
2.一个牌手说“不阻挡”然后立刻接着说“等等,不对,我要用这个生物阻挡。”
3.一个牌手说“过。等一下,下地,过。”

 

结论

简单说来,这条新方针旨在促进游戏顺畅的进行,并保持充分的沟通。

重申一次,改变一个决定并不是牌手的权利——他们仍然有义务对自己的选择负责,默认的处理仍然是“保持现状”——只是,如果在规定的界限内(杜绝在此过程中通过额外信息而获利),裁判确实可以允许牌手修改决定,这一处理方式现在明确获得了规则依据支持。

 

原文:MTR 4.8 – Reversing decisions
作者:Kevin Desprez
翻译:张翼
校对:Alex Yeung